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2月2日農際字第1120062143號暨雲林縣政府112年2月3日府農銷二字第1120506368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年1月19日農際字第1120062119號函(諒達)頒旨揭作 業規範,為兼顧確保果品外銷品質,爰修訂外銷鳳梨供貨 品質自主檢核表,說明如次: (一)果實品質查核項目增列「果肉是否無寒害徵狀 (寒害時 果心水浸狀或褐化,或果心與果肉交界處點狀水浸狀或 褐化)?」一項,如查有寒害徵狀,請外銷業者及農民團 體勿出貨。 (二)本計畫規定檢附溯源標章(籤)貼紙佐證照片,除可黏貼 於外銷包裝箱上外,亦可逐粒黏貼於鳳梨吊牌,惟照片 須拍攝清晰可供檢視
三、外銷鳳梨供貨品質自主檢核表1份。
四、請相關外銷業者及農民團體,共同維護臺 灣鳳梨外銷品質與聲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