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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為加速調整文旦產業結構,農業部農糧署研訂「113年文旦廢園、轉作及品種更新作業規範」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埤鄉公所
  • 單位:大埤鄉公所

一、依據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113年3月20日農糧中園字第1131252231號暨雲林縣政府113年3月21日府農務二字第1130519135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作業規範摘要如次:

(一)試辦區域及目標量:宜花東產區100公頃、其他產區50公頃。

(二)輔導內容及經費補助:

1、廢園:移除原種植文旦,補助15萬元/公頃。

2、轉作:移除原種植文旦且重新種植轉作作物,補助田間管理費20萬元/公頃。

3、品種更新:嫁接新興柑橘類,補助5萬元/公頃。

(三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
(四)申請程序:

1、農民向土地所在地農民團體提出申請登記。農民團體受理登記及實地勘查後,將符合條件者,彙整需求送地方政府納入年度農業發展基金計畫-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辦理。

2、計畫執行後,農民團體應邀集地方政府、轄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轄區分署實地勘察是否符合規定。

(五)其餘計畫執行細節包含轉作品項、轉作株數、執行期程及後續查核等規定,請參閱旨揭作業規範。

三、附件「113年文旦廢園、轉作及品種更新作業規範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