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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農業部「公告113年度第2次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 費用補助之申請期間及補助名額」案,請於113年5月10日 前將申請資料送達雲林縣政府,請查照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埤鄉公所
  • 單位:大埤鄉公所

一、依據農業部113年4月10日農授漁字第1131544988B號函,以及113年4月10日農授漁字第1131544988A號「公告113年度第2次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費用補助之申請期間及補助名額」辦理。
二、補助資格、申請表及佐證資料等,請詳閱「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」,或查詢農業部漁業署網站(https://www.fa.gov.tw/)首頁/漁業法令/公告路徑項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