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於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,直接線上系統申請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系統:https://swis.mohw.gov.tw/covidweb/。
一、受隔離或檢疫者,線上申請前,您需要準備以下的文件並將資料拍照及上傳:
- 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- 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「完整」隔離/檢疫通知書。
- 本人存摺封面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存摺封面)
- 請假及無支薪證明(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) (請先下載證明,並請公司先行開立)
- 切結書(若您為自營作業者、無一定雇主者),系統支援線上簽名,請用滑鼠或手指進行簽名。
- 若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(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並請先行簽名)
另外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,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:「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」,
國定假日、例假及休息日雇主應給薪。所以防疫補償將扣除已支薪的日子計算之。
二、照顧者,線上申請前,您需要準備以下的文件並將資料拍照及上傳:
1.照顧者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2.照顧者存摺封面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存摺封面)
3.照顧者請假及無支薪證明(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) (請先下載證明,並請公司先行開立)
4.照顧者切結書(若您為自營作業者、無一定雇主者),系統支援線上簽名,
請用滑鼠或手指進行簽名。
5.照顧者若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(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並請先行簽名)
6.照顧者親屬關係切結書(請先下載親屬關係切結書,並請先行簽名)、
家屬證明書(戶口名簿)
7.受照顧者(檢疫或隔離者)之生活無法自理文件:
(1)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,其失能等
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:由系統進行調閱。
(2)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:需提供診
斷證明書。
(3)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:由系統進行調閱。
(4)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,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
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,需由家屬照顧者:需提供外籍看護聘僱許可函
及需提供外籍看護醫師診斷證明書。
(5)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:未滿12歲之兒童,無須檢附資
料,若超過12歲仍在就讀國小,需檢附就學證明。
(6)就讀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
者:檢附學生證或就學證明,身心障礙者證明由系統調閱。
8.受照顧者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9.受照顧者檢疫或隔離通知書(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「完整」資料)
另外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,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:「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」,
國定假日、例假及休息日雇主應給薪。所以照顧者津貼將扣除已支薪的日子計算之。
◎防疫補償請下載相關表單
一、受隔離或檢疫者防疫補償申請
1. 隔離檢疫者請假及無支薪證明
2.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二、照顧者津貼申請
1. 照顧者請假及無支薪證明
2.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3. 親屬關係切結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