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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補償線上申請

可於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,直接線上系統申請
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系統:https://swis.mohw.gov.tw/covidweb/。


一、受隔離或檢疫者,線上申請前,您需要準備以下的文件並將資料拍照及上傳:

  1. 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  2. 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「完整」隔離/檢疫通知書。
  3. 本人存摺封面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存摺封面)
  4. 請假及無支薪證明(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) (請先下載證明,並請公司先行開立)
  5. 切結書(若您為自營作業者、無一定雇主者),系統支援線上簽名,請用滑鼠或手指進行簽名。
  6. 若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(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並請先行簽名)

另外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,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:「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」,
國定假日、例假及休息日雇主應給薪。所以防疫補償將扣除已支薪的日子計算之。

二、照顧者,線上申請前,您需要準備以下的文件並將資料拍照及上傳:

1.照顧者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
2.照顧者存摺封面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存摺封面)

3.照顧者請假及無支薪證明(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) (請先下載證明,並請公司先行開立)

4.照顧者切結書(若您為自營作業者、無一定雇主者),系統支援線上簽名,

 請用滑鼠或手指進行簽名。

5.照顧者若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(請先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並請先行簽名)

6.照顧者親屬關係切結書(請先下載親屬關係切結書,並請先行簽名)、

家屬證明書(戶口名簿)

7.受照顧者(檢疫或隔離者)之生活無法自理文件:

   (1)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,其失能等 

     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:由系統進行調閱。

  (2)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:需提供診

     斷證明書。

  (3)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:由系統進行調閱。

   (4)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,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

     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,需由家屬照顧者:需提供外籍看護聘僱許可函

     及需提供外籍看護醫師診斷證明書。

  (5)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:未滿12歲之兒童,無須檢附資

    料,若超過12歲仍在就讀國小,需檢附就學證明。

  (6)就讀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

   者:檢附學生證或就學證明,身心障礙者證明由系統調閱。

 8.受照顧者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
  9.受照顧者檢疫或隔離通知書(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「完整」資料)

另外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,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:「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」,
國定假日、例假及休息日雇主應給薪。所以照顧者津貼將扣除已支薪的日子計算之。


◎防疫補償請下載相關表單

一、受隔離或檢疫者防疫補償申請

1. 隔離檢疫者請假及無支薪證明

2.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
二、照顧者津貼申請

1. 照顧者請假及無支薪證明

2.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
3. 親屬關係切結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