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轉知國健署暨雲林縣政府為提醒農民於從事農業工作時,應注意氣候變化及身心狀況,避免因高溫炎熱導致熱傷害。

  • 發布單位:雲林縣大埤鄉公所
  • 單位:雲林縣大埤鄉公所
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7月14日農輔字第1120232017 號暨雲林縣政府112年7月19日府農輔二字第1120548946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之「預防熱傷害四部 曲」、「高溫襲擊,小心熱傷害」及「健康氣象APP」宣導 影片(連結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