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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份廉政宣導:屏東地檢與廉調合作偵辦屏東縣某鄉長涉貪案件,古姓鄉長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

屏東地檢與廉調合作偵辦屏東縣某鄉長涉貪案件,古姓鄉長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

本署主任檢察官魏豪勇、檢察官歐陽正宇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、屏東縣調查站成立專案小組,偵辦屏東縣某鄉長古○○涉嫌不實核銷詐取財物案件,並由檢察官劉俊儀、江怡萱、施怡安以及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派駐檢察官吳韶芹、洪欣昇、黃昭翰協同辦案,於昨(29)日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後,承辦檢察官訊後認古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,且有羈押必要,而向法院聲請羈押,經法院於今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。

經查,屏東縣某鄉鄉長古○○於109年至110年間,利用任內綜理該鄉公所一般事務費及工程管理費等公款之機會,以不實單據辦理核銷、請款,並以詐得之款項支應私人開銷至少十餘萬元,經專案小組嚴密蒐證後,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,於112年3月29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到案,經分析勾稽掌握具體事證,承辦檢察官歐陽正宇昨晚訊問後,認古○○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、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,且有勾串滅證之虞,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並親自到庭論告,經法院於今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。

資料來源:屏東地檢署-i幸福.愛屏東Facebook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tdpo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