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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大埤鄉公所民政課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,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提出申請,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• 發布單位:雲林縣大埤鄉公所

主旨:公告雲林縣大埤鄉公所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,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,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,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。

1_雲林縣大埤鄉公所民政課為辦理民間團體補助公告

2_本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教育文化、宗教禮俗、體育活動經費獎補助作業要點

3_申請人(單位)聲明書

4_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-A-事前揭露

5_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-B-事後公開